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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级装配式建筑评估情况通报 济南这3家公司被撤销认定

2020-02-13

日前,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《关于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及产业基地评估情况的通报》(以下简称《通报》)。根据《通报》,在示范(试点)城市中,济南钢城区被评为“较差”,在产业(生产)基地中,济南22家被评为“优良”、6家被评为“一般”。此外,山东骊久建筑科技有限公司、山东广厦建安钢构工程有限公司、山东福思特建筑装饰有限公司3家被评为“不合格”,被撤销产业(生产)基地认定。

按照《关于开展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及产业基地评估的通知》(鲁建节科函〔2019〕6号)等要求,我省对2017-2018年立项的11个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、83家产业基地和2014-2015年立项的5个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、43家生产基地组织开展自评的基础上,省住建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示范(试点)城市和48家产业基地、33家生产基地进行了现场评估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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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悉,评估结果分为“优良”“一般”“较差”“不合格”4个等次。示范(试点)城市中,蓬莱市、济宁市、聊城市、日照市、平原县、临沂市、威海市、滕州市为“优良”,泰安市、菏泽市、枣庄台儿庄区、单县、荣成市为“一般”,济南钢城区、枣庄峄城区为“较差”,平邑县为“不合格”。

产业(生产)基地中,山东万斯达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等85家产业(生产)基地为“优良”,山东华埠特克智能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等17家产业(生产)基地为“一般”,枣庄矿业集团中兴建安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产业(生产)基地为“较差”,17家产业(生产)基地为“不合格”,其中济南有3家。

根据《通报》,示范(试点)城市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,在土地供应、规划建设、工程验收等环节缺少明确有效的约束性措施,容积率奖励、降低商品房预售条件、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激励政策未完全落地等问题,还存在在健全装配式建筑全过程监管机制上做得不够、社会各方对装配式建筑的认知度、接受度还有待提高等问题。同时,《通报》还指出产业(生产)基地发展速度较慢、科技研发能力不强等问题。

据悉,评估结果为“较差”的示范(试点)城市、产业(生产)基地,应制定整改方案,于2019年11月底前将整改情况报送省住建厅,未按期报送整改情况或整改不到位的,予以撤销示范(试点)城市或产业(生产)基地认定;对于评估结果为“不合格”的1个示范(试点)城市、17家产业(生产)基地,分别予以撤销示范(试点)城市、产业(生产)基地认定。

(生活日报记者 李震)